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少宏 實習生/魏申)廣州市基本農田保護補貼有新規。記者22日獲悉,《廣州市基本農田保護補貼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實施,並規定補貼資金實行差別化分類補貼標準,最高一檔為500元/畝/年。
  根據《辦法》,基本農田保護補貼範圍為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基本農田。而基本農田保護補貼對象(以下簡稱補貼對象)是廣州範圍內承擔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的農戶和基本農田保護單位。基本農田保護單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單位。
  《辦法》提出,補貼資金參照廣州市土地出讓金分配體制籌措資金,即花都、番禺、南沙、蘿崗、從化、增城負責轄區內基本農田補貼資金的籌措,海珠、荔灣、白雲轄區內基本農田補貼資金由市本級財政安排解決。補貼資金安排隨土地出讓金管理方式調整而調整。市、各區(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將每年所需基本農田保護補貼資金列入其同級財政年度部門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並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後批覆每年發放一次。
  ■具體補貼標準
  海珠區、荔灣區、白雲區500元/畝/年
  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蘿崗區350元/畝/年
  從化市、增城市200元/畝/年。  (原標題:最高補貼每畝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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